台南市立忠孝國中102學年度第二學期開設「客家語教學」社團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(一)台南市政府教育施政重點。
(二)台南市國中小學母語日實施辦法。
(三)台南市政府國民中小學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訪視指標。
二、計畫目的:
(一) 營造生活化的客語學習環境,使學生自然學客語。
(二) 創造師生以客語互動的機會,提昇學習興趣。
(三) 建立聽、說客語的自信心,體認客家語言、文化之美。
(四) 配合教育部推動九年一貫課程之教育精神,塑造學生人本、鄉土情懷及培養其民主素養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 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。
(二) 主辦單位:台南市政府教育處。
(三) 承辦單位:台南市立忠孝國中。
四、實施對象:本校客家籍學生或非客籍學生,以一、二年級學生為主。
五、實施時間:每雙週一下午第一節社團活動時間(第6,7節)。
六、客語師資: 遴聘通過國民中小學客家語教學支援人員檢核考試之外聘教師。
七、課程教材:由任課教師準備教材。
八、經費需求:每節課360元,計16節,另加勞健保費、勞退費。
九、預期效益:
(一) 預計開設一班客語課程,招收20-30名學生,不限籍貫,對客家文化有興趣者,皆可報名參加,推廣客家文化之美。
(二) 客家語及客家文化透過有規畫的復育計畫,並藉由教育的歷程,以達弘揚並保存傳統文化之目的。
十、 本要點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