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閩南語教學實施計劃

台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104學年開設「閩南語教學」社團實施計

一、依據:
(一)台南市政府教育施政重點。
(二)台南市國中小學母語日實施辦法。
(三)台南市政府國民中小學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訪視指標。
二、目標:
(一)增進全校師生皆能流利說母語的能力。
(二)增進學生瞭解學區鄉土文化之內涵,培養熱愛鄉土之情操。
(三)充分瞭解鄉土語言文化的內涵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
(二)主辦單位:台南市政府教育局
(三)承辦單位:台南市立忠孝國民中學
四、實施對象:忠孝國中一、二年級學生及全體教師。

五、實施時間:訂定每雙週一上午社團活動時間。(第3.4節)
六、實施原則:
(一)於社團活動時間開設鄉土語言課程—「閩南語教學班」。
(二)學員以本校學生為主,並接受本校教師及社區志工報名參加。
(三)採用語言以閩南語為主(多數師生使用)。

七、實施重點:
(一)安排具有認證之師資(團隊)擔任講師。
(二)鼓勵師生參加閩南語課程研習。
(三)培養師生參加台南市所舉辦語文競賽之「閩南語演說/朗讀競賽」。
(四)不定期更新閩南語俗諺,分發各班張貼,並由老師透過朝會或自我成長時間加以說明。
(五)鼓勵教師當日上課除專有名詞或專業術語外,以母語對答為原則。
(六)將母語融入領域教學,提供多樣化的教學型態,提昇學生學習興趣。
(七)各班流動圖書室、教務處設備組提供母語教學相關書籍等輔助教材, 供師生借閱學習。

八、師資遴聘: 遴聘通過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教學支援人員檢核考試之外聘教師。

九、課程教材:由任課教師準備教材。

十、經費需求:每節課360元計36節(共2位外聘教師),另加勞健保費、勞退費。

十一、 預期成效:

(一)透過母語教學能正確利用母語進行溝通。
(二)透過閩南語語文競賽,提昇學生學習動機。
(三)透過母語教學,使學生熟悉鄉土語言特色。
(四)透過教學活動的實施,讓師生能認識鄉土文化的內涵。
(五)培養閩南語語文競賽人才。

十二、 本要點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